海南将加大治理力度 确保年底前消除18条城市黑臭水体******
海南日报海口1月9日讯(记者孙慧)1月9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水务厅获悉,按照我省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今年我省将继续加大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通过截污纳管、河道清淤、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生态修复等治理措施改善城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确保年底前消除全省18条城市黑臭水体。
据介绍,我省各市县将根据城市黑臭水体黑臭的成因、主要污染来源,因地制宜形成项目清单,实施“一河(湖)一策”治理方案,确保年底前消除全省18条城市黑臭水体。我省水务、生态、住建等相关部门将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专项检查,聚焦城市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置、水体内源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工作实施进展,以及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进行检查评估。
治水先治污,治污水是我省“六水共治”攻坚战主战场,我省明确提出以提升水质为核心,狠抓黑臭水体治理,城市扩容提效、截污纳管、雨污分流,乡镇农村污水治理,水产养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全域综合治水。今年,我省将继续加大对珠溪河等重点污染水体治理,确保全省水环境质量有更大改善。
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