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湿地城市武汉再造“家门口的湿地”******
中新社武汉2月2日电 (张芹 赵银婓)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记者从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获悉,建设好“家门口的湿地”是武汉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包括通过水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措施,建设一批具有湿地景观特色和生态功能的城市湿地公园和湖泊公园。
作为全球唯一人口超千万的国际湿地城市,武汉今年将结合水体修复治理、城市更新年行动、园林绿化提升三年行动等,再建10处小微湿地。
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的上涉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近年来实施了一系列湿地保护修复措施,其中退渔还湿成效显著,截至2022年12月底,还湿面积达3900亩。据武汉市湿地保护中心高级工程师李鹏介绍,现如今,这里分布有28种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单日观测到野生候鸟的最高纪录近3万只。
图为青头潜鸭在武汉湿地嬉戏。魏斌 摄据介绍,武汉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不仅考虑重要湿地的生态功能、鸟类栖息地保护等,也十分注重生态宜居,智慧化地处理湿地与人、城市之间的和谐共生关系。去年11月在武汉举办的《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上,中国以及武汉关于小微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备受各方关注。
小微湿地面积虽小,但数量众多,蕴含着巨大潜能。在武汉,以解放公园、西北湖成为代表的城市中心小微湿地,成为保护与利用典范,丰富的湿地资源让民众在“家门口”就能尽享诗意生活。
记者近日在紧邻武汉府河湿地的柏泉空港湿地花田水生植物产业基地内看到,这里的小微湿地示范区已经建成。据武汉林业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张武介绍,示范区总建设面积1500亩,通过对原有鱼塘改造,模拟自然构建“水—林—鱼”共生的生物多样性湿地生态体系,集水生植物种质资源保护保育、水生植物产业及示范、科普展示及葡萄采摘农事体验等功能于一体,计划在今年“五一”前后开放。(完)
付费像“套娃”,看电视为啥成了闹心事儿?****** 文/杨宏伟 你有多久没有打开过电视了?近期,演员李嘉明发视频指责电视收费乱象。同时,李嘉明称自己已经三年没有打开电视了。“花大几千买的电视看不了,打开全要收费、要包月VIP。”一番真切吐槽,激起无数网友呼应。 目前在智能电视上追剧,总共分几步?有网友表示,首先要装宽带、然后装机顶盒,然后阅读冗长的会员须知,开通影视平台的会员。最后发现,要看的资源可能还需单独付费。 坐在沙发上累了,你准备躺在床上用手机接着追。又发现同一平台的电视端、手机端、平板端的权益并不相通,需要各付各的费……加上广告弹窗,幼儿内容单独开通会员,超前点播等一系列圈钱套路,杂乱无序的电视APP经营现状,用户体验真的糟糕透了。 客厅里的广告位 和传统电视不同的是,智能电视可以通过卖电视,卖广告位,卖会员,卖内容来盈利。电视已经成为摆在客厅里的广告位。销量越高的智能电视,广告收入也就越多。同时,智能电视还接纳各大第三方视频平台的入驻,造成了如今智能电视自有平台、内嵌APP、用户安装的第三方视频平台齐聚一堂,“套娃”式收费,“多次收割”的混乱现状。 “套娃”式收费行为违法吗?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国是直通车表示,如果影视平台对于会员或者其他收费服务的使用范围存在虚假宣传,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不存在不实宣传,则不违法。 赵占领认为,影视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存在内容过于冗长和晦涩难懂的问题。很多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影视会员服务前没有仔细阅读“会员须知”的习惯,导致消费者会认为购买会员服务后可以一劳永逸的享受所有平台资源,这是产生消费纠纷的关键原因。 他认为,尽管只要不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进行多次收费,但从实际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商家应在销售会员服务前,在关键显著位置,以简洁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真的知悉会员服务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做到让消费者真正知情。 “套娃”式充会员消耗消费者信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近年来,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已能够接受内容付费模式,但因尚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视会员业务予以规范,这导致其一定程度上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套娃”式会员收费不仅影响消费体验,也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长此以往会动摇付费观看的根基,不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则表示,“越来越多的用户已经不再看电视了,电视产业也走向下坡路。” 他认为,这种“套娃”式付费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是想以电视这一客厅娱乐为入口,来实现用户附着和用户流量变现。但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无止境的攫取用户价值,最终只会损失用户口碑,“毁口碑容易,重新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很难,业内的企业要权衡利弊”。 看电视怎样不“闹心”? 对于让用户闹心的智能电视会员体系,盘和林认为,第一,电视平台应尊重用户的选择,用户不买会员也应该能够使用基础功能,收看基础内容;第二,用户内容价值要和用户付费相匹配。比如,有些课程当前的确是知识付费的,制作方需要用收费来维持创作热情,那么这些收费无可厚非。但因为渠道播放方要额外创收或者捆绑销售而造成的收费,则应该严令禁止。 常莎认为,学会倾听用户的声音,不断提升电视产品的友好度,才能实现口碑和市场双丰收。改善这个问题需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让会员收费更合理。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感受,探索建立多个用户端互相兼容的电视会员体系,并丰富视频资源内容,让消费者不再“套娃式充会员”。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