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拟出台券商发行承销新规:统一注册制各板发行承销规则******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就全面注册制下券商的发行承销,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起草了新规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为适应全面实施注册制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行承销行为,落实承销商责任,制定形成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承销规则》”),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起草的《承销规则》,对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多项规则进行了整合优化。
总体来看,《承销规则》共六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自律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二是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三是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四是切实加强自律管理。
“《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二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中证协指出。
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
在路演推介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路演推介过程中的推介方式、推介范围。
《承销规则》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与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路演推介,介绍公司、行业基本情况,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公开信息披露范围。
二是明确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推介的具体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帮助网下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盈利预测和估值情况。
三是规定主承销商聘请律师的相关要求。《承销规则》明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参与网下发行与承销全程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强调发行人对外宣传资料的口径,包括宣传材料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不允许透露公开资料以外的信息、不允许存在夸张性描述等。主承销商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培训总结,并督促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等。
进一步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
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的核查要求,规范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场所及管理的要求。
二是规定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履行职责程序,细化配售原则的制定要求以及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等出具承诺函的核查要求。
三是细化关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主承销商义务,规范配售行为,督促其加强配售过程管理。
两方面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明确六项报告内容
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两方面再明确。
一是明确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具体要求。
具体而言,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盈利预测、发行人分析、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募投项目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如有)、风险提示六个部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给出估值分析结论,并细化了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二是对报告的提供方式、撰写原则、内部制度、证券分析师行为等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报告独立性、专业性、实用性,引导其发挥定价引导作用。
四方面强化自律管理,协会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
在自律管理方面,《承销规则》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明确承销商应当向协会报送路演推介活动的初步方案、发行承销总结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报告(如有)、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总结情况,加强承销商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环节管理,落实承销商责任。
二是中证协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督促承销商履职尽责,并向行业积极推广发行与承销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
三是明确承销商存档备查的承销资料要求与协会现场检查事项,加强自律检查标准管理。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净化行业生态。
《承销规则》起草沿“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等两思路
对于《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中证协表示,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
其中,明确承销商路演推介相关要求,细化发行与配售等规定,明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撰写、提供方式、相关制度等要求,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促进形成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行为。此外,引导承销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承销业务收费。
“另一方面,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适用本规则,并作出差异化安排。”中证协进一步指出。
海南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冒卷烟案 缴获伪劣卷烟400余万支涉案金额超2亿元******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罗慧 近日,海南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冒卷烟案,斩断了一条涉供、销、储各环节的售卖假烟销售产业链,打掉了一个销售网络遍布全国19个省市的特大涉烟犯罪团伙,有力打击了涉烟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2022年1月28日,海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在工作中获悉,有多人向以“乐哥”为首的团伙购买走私及假冒伪劣卷烟,并在海口、儋州、琼海等地销售,严重扰乱了卷烟销售行业市场秩序。
通过精准研判,海南省公安厅将该案立为“2022·2·17”制售假冒卷烟案,2022年7月11日,经省公安厅批准,指定该案由琼海市公安机关管辖,在省厅治安总队牵头指导下成立联合专案组对该案开展侦办工作。
专案组通过组织深入侦查并多次召开案侦会议,根据涉案人员的经营活动范围,抽调警力组建3个外线侦查小组开展工作。在完备的侦查工作基础上,专案组掌握了多名团伙成员行踪,于2022年12月20日,对该团伙开展收网行动,所有预定抓捕目标人员无一漏网。
该案共抓获涉案人员33人,行政处罚13人。搜查烟酒商行25家,捣毁囤放伪劣卷烟仓库28个,收缴查扣各类伪劣、走私卷烟414万支、电子烟2310支,现场货值458.53万元,涉案资金流水2亿余元。
经查,以“乐哥”为首的走私及销售假冒伪劣卷烟团伙,分工明确、组织严密,涉及存、运、销多个环节。据了解,该团伙长期在广东汕头租用仓库并进货,通过网上接单快递打包送货的方式向海南及全国其他省市销售假烟、走私烟。该团伙还涉及上百名三级代理,分布在全国19个省市,涉案网络面广、人员众多、金额巨大。
此案件的成功侦破系近年来海南省单案缴获伪劣卷烟数量最多的案件。
琼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庆华说,截至目前,已基本查清以“乐哥”为首的涉案团伙。下一步,琼海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做好案件侦办工作,对新发现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不断扩大战果。同时,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组织领导下,深入开展打击销售伪劣、走私卷烟、跨区域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和争当滨海城市带“优等生”创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据悉,自“利剑4号”打假打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海南省各级公安机关累计破获涉烟刑事案件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5人,捣毁伪劣卷烟仓库74个,分销点96个,现场查获各类非法卷烟900多万支,查扣卷烟货值达1216万余元,涉案金额超2.7亿元。有力震慑了制售假烟和走私卷烟违法活动,对涉烟犯罪分子给予了沉重打击,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卷烟市场规范有序。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