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创作不可放逐表达意识******
作者:夕 君
戏剧是人类古老的艺术形式,数千年来绵延至今,派生出不同的类型、风格、流派等,可以说蔚为大观。其中,针锋相对的观点、迥然有别的艺术实践对话、共存,也是一道风景。总的来说,持不同理论主张、开展不同艺术实践的戏剧人普遍注重戏剧的表达意识,即认为,戏剧的思想内容、舞美设计等是创作者主体精神、生命体验、生活经验等的表达与投射,凝结着创作者特定的文化、艺术诉求。说得直白一点,一部戏总得说点什么,哪怕表现的是荒诞甚至空虚,那也是有所表达的。
然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实践并不总是与理论期待相符合,有些作品的表达意识相当淡漠,故事情节千篇一律,人物塑造千人一面,台词中充斥着大话、空话、套话,甚至将报纸、文件上的话成套、成段堆砌到剧本之中,在拾人牙慧、牙牙学语中,窥见思想的空洞、思考的阙如和态度的敷衍。有时,这类作品的主创还会以绚丽的声光电等手段掩盖表达意识的不足。令人稍觉慰藉的是,这类放逐了表达意识的、机械生产式的作品,几乎不会受到观众和市场的认可,甚至很少有人看,其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是很有限的,只是浪费了人力物力资源,仍很不妥。
戏剧创作放逐表达意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与无人问津的作品相比,艺术内核不坚固但观众数量庞大的作品更值得注意。随着戏剧发展的多元化,不少作品越来越强调观众的参与感、互动感,无论剧本创作还是舞台设计,都为观众的介入留足了空间。这类作品以创新的姿态挖掘戏剧的新的可能性,探索戏剧概念的边界,值得鼓励,然而一旦过于强调互动性,戏剧自身逻辑的完整性难免遭到破坏,创作主体的表达意识必然要向观众的参与和选择让步,二者如何调和,非常考验创作者的智慧和经验。
在某种浪潮汹涌之时,保持一定的克制和定力十分可贵。跨界融合没有问题,分寸、尺度至关重要。当戏剧大幅度、全方位地向观众“敞开”,其文学意味、表达意识被稀释乃至消解,戏剧和游戏、剧本杀、视觉秀等其他艺术形式、娱乐方式的差异及边界就逐渐变得模糊不清。有些作品,说它是戏剧,它似乎击穿了“第四堵墙”,侵入了观众的心理屏障;说它是游戏,它又很难像纯粹的游戏那样让观众毫无顾忌地投入,毕竟与看过剧本的职业演员一起演戏,这种压力对观众来说太大了些,很难放得开;说它是舞台秀、灯光秀,其科技含量、视听效果又很难达到观众期待的“大秀”的水平。
那么,问题就来了。放逐表达意识而一味追求与观众“打成一片”,戏剧究竟获得了解放还是陷入了尴尬?这个问题不容易回答,但可以做进一步、长时段观察。把自己“创新”成其他事物,这是否是戏剧创新的理想途径?这个问题也不容易回答,但值得认真考量。
在笔者看来,文艺工作者应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时时刻刻将观众放在心中,这完全正确且非常必要。但是,尊重观众、为观众服务,并不意味着放逐自身表达意识,把剧本“写作权”交给观众,仅将戏剧视为让观众游乐其中的一场真人秀,怎么乐呵、怎么新鲜就怎么来。真正的创新应该是有内涵的,而不是让艺术坚守让位于商业逻辑、让精神共鸣让位于感官刺激。文艺作品、文化产品终归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仅仅满足消费者物质层面的“使用需求”是不够的。纵然不能一律要求戏剧为观众启智润心,也至少应该提供些许精神对话的场域、心灵慰藉的温度、审美愉悦的空间。做好本职工作,守护好文艺、文艺工作者的职责,这才是真正将观众放在了心上。哪怕创作者的追求仅是娱乐观众,内涵较为丰富、表达意识较强的作品,也往往能够达到更好的娱乐效果。
总之,对于戏剧创作来说,形式可以千变万化,理念可以不断更迭,但一定的表达意识总不该缺席。(夕君)
基层立法联系点:搭建共商共建共享大舞台******
光明日报记者 刘华东
来自广东的毛红波、内蒙古的王春红、浙江的王世杰等社会公众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系统,建议加强对利用野生动物进行公众展示展演活动的规范管理;基层立法联系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和一些社会公众建议增加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参与的内容;基层立法联系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办事处和一些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
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对外通报社会公众对法律草案意见时,首次对吸收采纳意见的具体情况作了反馈。扩大人民有序参与立法,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活实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表示,这样做“更好体现了对公众意见的重视”。
据了解,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可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邮寄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可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31个省区市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反映意见。根据立法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法律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向社会通报。臧铁伟表示,发言人对具体个人所提供意见建议直接反馈,意在向参与立法的公民表达感谢,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多多建言献策。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总数达32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孙镇平表示,3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覆盖区域人口达到5770多万人,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对关切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表达诉求,推动了人民有序参与国家立法过程,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更好地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基层立法联系点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国家立法‘直通车’,目前已就152部法律草案等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普通老百姓通过这个平台,‘原汁原味’地提出了15000多条意见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在研究立法过程中能够随时听到来自基层群众各个方面的社情民意,并将其统一于国家立法制度设计之中。”孙镇平介绍,7年来,不断增加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辐射带动全国各地设立了509个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和5000多个设区的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形成了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搭建起了基层群众共商共建共享的大舞台。
“通过这一机制和平台,老百姓既可以反映法律问题,也可以反映本地社会治理问题,大家共同协商来解决,有效提高了社会治理效能,推动了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促进社会治理成效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孙镇平介绍。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3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